【基本案情】2025年1月10日,乘客小沈乘坐吳先生的網約車時,不慎打翻了奶茶,導致大量熱奶茶滲進車內,對車輛造成一定損害。事后雙方報警處理,但未能就賠償事宜達成一致,吳先生遂將小沈告上法庭,要求小沈賠償車輛清洗費974元、4天的網約車停運費1592元、精神損失費500元以及調取小沈信息的律師費500元,共計3500多元。

 【法院審理】法院在審理中認為小沈在乘車過程中因過錯導致吳先生車輛受損,應承擔侵權責任,對于車輛清洗費974元,小沈同意賠償,因此法院予以支持。所以,本案的爭議焦點其實主要集中在小沈應賠償的項目及金額上,特別是網約車停運費、精神損失費及律師費是否應得到支持。關于網約車停運損失1592元,法院酌情判定小沈按照停運1天的標準賠償,即賠償398元。這一判決是基于小沈的過錯程度、停運時間合理性以及市場平均租金等因素綜合考慮的。而針對原告吳先生主張的精神損失費和律師費,因缺乏相關法律依據,法院不予支持。精神損害賠償通常需要在特定的侵權行為下,如造成嚴重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嚴重損害時才予以考慮。而本案中,雖然吳先生的車輛受損,但并未構成對其精神痛苦的充分證明。

 【法官提醒】現階段,網約車市場蓬勃發展,對于網約車司機而言,車輛是其提供正常勞動服務的重要工具,車輛受損會直接影響其運營收入,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,有助于保障司機的合法權益。對于乘客而言,雖然需要承擔因自身過錯導致的賠償責任,但通過法律程序明確責任,也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損失。也提醒人們在使用網約車服務時應當注意保護車輛安全,與司機共同營造一個安全、和諧的乘車環境。本案通過判決明確法律責任和賠償標準,希望可以促使平臺和司機更加重視服務質量和安全管理,提高整個行業的服務水平,同時,也希望相關部門可以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和監管機制,為網約車行業的健康發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。